写人优秀作文七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人优秀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写人优秀作文 篇1
我有一个可爱又淘气的小表弟,他乌黑的大眼晴镶嵌在白白的小脸蛋上,显得特别聪明。那忽闪忽闪的大眼晴上长着一对长长的睫毛真是惹人喜爱。
今年中秋,我和表弟都回外婆家。有一天,我正在客厅里做作业,这时刚学会走路的小表弟踉踉跄跄地来到我身旁,随手拿起一本漫画书,只见他聚精会神地盯住彩色图片,嘴里还咕咚看一大堆“婴语”。实在看腻了就随口乱咬,我立刻阻止他,小表弟翻脸比翻书还快,刚才还在认真看书,一下子变成哇哇大哭。我又生气又心疼,又怕姨妈说我欺负他,只好吧我新买的遥控赛车借给他玩。
小表弟一下子推着赛车跑,一下子又用脚踩,一下子又把赛车来个空降地板,我看得非常心疼。心想:我新买的赛车呀!就在这时,只听得“咚”一声,接着传来小表弟号啕大哭,我立刻紧张起来急忙转身一看,原来是表弟摔跤了,还摔得人仰马翻。我马上抱起他连哄带骗,折腾了好一会儿才让他眉开眼笑。
这就是我的小表弟,一个又淘气又聪明的小家伙。虽然有些闹腾,但他就是我们家中的开心果。
写人优秀作文 篇2
我的同桌叫王政果,他特别的帅气。
他长得特别帅。你看他那双小眼睛,乌溜溜的,跟我们山沟沟里长熟的野葡萄似的,贼黑贼亮,外加那两片薄薄的小嘴唇,小小的鼻子和小小的耳朵,凑在一起竟一点儿也不显得小气。他那对小耳朵,特别引人注意,特别神奇,它会动,就像电视上的动耳神功一样,我们那一组的同学们都特别的佩服他,羡慕他有这么一双耳朵。
一到下课的时候,他就有功夫耍帅了。他的发型是新近正流行的锅盖头,前长后短,那头发向左一甩,向右一摆,特别的神气。有时候他还用嘴吹一口风把头发吹起来再甩甩,好像在比较哪一个更帅气呢!他要是走起路来就更不得了了——活脱脱一位生活在21世纪的从军的三毛,特别的帅,很是引人注意。
我的同桌说话不像有的男同学那样细声细气的跟女生似的,他说话总给人一种霸气的感受,总是很有理的样子,理直气壮的。尤其在他生气的时候,说话的声音就像一位高高在上的王,要是周围的空气能听见恐怕也要凝结不动了,那表情更让人毛骨悚然。有一次,我惹他生气了,他那凶神恶煞的眼神,张牙舞爪的样子,直吓得我好几天都不敢看他,更别说理他了。
唉!我这爱耍帅的同桌,要是能温文尔雅一点儿,就好了,说不定还能集万人宠爱于一身呢!
写人优秀作文 篇3
世事沧桑,梦随风万里。
摸着那尘封已久的石碑,看着那清秀的字体,不由让我想起了那位拙守尘世的书法家——傅山。
遥想四百年前,年轻的傅山为了自己的祖国,为了自己的民族,四处奔走,付出了许多,也牺牲了许多。然而残酷的现实、腐败无能的朝廷,最终还是让他失望了。可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信念。仔细地读着傅山先生的生平,那一件件惊心动魄的事迹,以及他那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坚韧不拔的精神,深深地震撼着我,感动着我。“志士仁人”、“清初六大师”……这些词语对于傅山真是恰当不过,似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漫步在碑林园中,偶然间停下脚步。那被岁月磨擦过的石碑上,印着一首诗:"纵说今宵旧岁除,未应除得旧臣荼。摩云即有回阳雁,寄得南枝芳信无。"这首诗以春回雁归寄寓了傅山对江南一带抗清力量的厚望。除夕之夜,本是人们辞旧迎新的欢乐时刻,但对于不忘反清复明的傅山来说,却另有一番感触。清人入关已两年,国恨家仇却难平息。即使在这除夕之夜,让他生发的仍是岁除而亡国之恨难消之感。对故国的思念之情、对复国的隐隐希望和强烈的失落感交织在一起,让他始终难以释怀。是啊!对于这样一位爱国书法家,“亡国”这样沉重的打击怎能不使他痛苦?
至此,我心中油然而生了一个愿望,那就是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一名像傅山先生那样才华横溢的人。虽然,这个愿望目前看来是遥不可及的,但是傅山先生是我心中所崇敬的人,我崇敬他的爱国思想,崇敬他的坚忍不拔,崇敬他不凡的才华,崇敬他不屈的意志……
傅山,是山西人的骄傲!是太原人的骄傲!
写人优秀作文 篇4
姥爷喜欢自己制作影集,我家里有好几册姥爷亲手制作的影集,里面都是家人们从小到大的照片,当然也不乏一些“陈年旧照”,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属妈妈的这张“大头娃娃”照了。
妈妈和我是校友,都是大学路小学的。她念小学时,由于爱好舞蹈,加入了校级舞蹈队,每天放学后都会去练舞。那时,她们的拿手绝活不是民族舞,不是爵士舞,更不是现代舞,而是喜庆热闹的“大头娃娃”舞。
瞧,这张就是妈妈上四年级时带妆演出后的照片。那次演出是在学校的庆祝活动上,地点是学校大礼堂。对着照片,我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妈妈。原来她在照片的最下方,被一个“大头娃娃”挡住了身子,只露出了瘦瘦的小脸。这真的是我的妈妈吗?妈妈也有这么“萌”的笑容啊?你瞧她短短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两条浓黑的眉毛,嘴角还挂着微笑,多可爱啊!
“你别看我们笑得轻松,练舞的时候可真不容易呢。”妈妈轻轻抚摸着已经有些发黄的照片,陷入了回忆中。练舞時,“大头娃娃”的头套重重地罩在妈妈那细细的脖子上,跳上个十几分钟就会让人喘不过气来。这时,老师就会让“妈妈们”把头罩摘下来透口气。妈妈说,摘下大头,露出来的竟是一个个可爱的“小蝌蚪”脑袋。我笑着说:“妈妈,这‘大头娃娃’其实是‘表里不一’啊。”妈妈听后,和我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妈妈说,尽管戴着“大头”练习,有时会吃不消,但这丝毫没有消磨掉她的热情,她还是坚持练了下去。特别是碰到教育局的演出,那可是妈妈最高兴的时候,为什么呢?因为这不仅可以为学校争光,而且她还可以化一个美美的舞台妆。演出结束了,妈妈都舍不得卸妆,还要再给姥爷姥姥表演一番,有时就这样带着妆美美地进入了梦乡!我躺在妈妈的怀里,静静地听着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我想,原来妈妈们和我们一样,也有着如此快乐多彩的童年啊!
是啊,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故事,但无论时代怎样变化,岁月如何变迁,最重要的是要保持一颗快乐向上的心。虽然妈妈现在不跳舞了,但她把热爱生活、热爱艺术的信念传递给了我。我也要像妈妈一样,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快乐。
写人优秀作文 篇5
此刻说起我的伯父我有一种遥远的感觉,关于他的故事我不知从何说起,只是很怀念小时候他对我的关爱。
说实话,在几个月前我的伯父还没有被摔的时候我和他几乎快十年不怎么说话了,原因是曾经他和我爸爸合伙做生意,然而又意见不合的地方,就闹了很大的'矛盾,之后他们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这让本来话就不多的伯父和话不多的我那是见面在一起吃饭时真的尴尬。但是幸运的是他们俩的事没有影响到我和他们孩子还有我伯母的来往交流。可是就在前几个月时,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了我伯父身上,他的腿被摔了,而且很严重。虽然这是一件不幸运的事情,然而我们的关系却得到了改善,我去医院看他时看见了他对我少有的笑容,这让我心里放松了好多。直到今天我放假回来再看他时,他还是躺在房间里,瘦了好多,啥也不想吃,而我们今天说的话可能是这接近十年里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多的,这让我想到了小时候。
其实小时候我还是挺调皮的,我喜欢跟每个人起外号,我伯父也是其中一个,但是他非但没有怪我,对我还挺好的。我的父母不在家,而他们住在镇上,我会去他们家玩,因为他说村上的干部,认识些人,旅游时也会带上我。他也是个老实人,而我小时候就不怎么老实,一遇到他就问他奥零花钱,而他每次都很爽快得地给我。这就是他对每个侄子的关心方式,不懂得怎么去表达,只知道满足每个小孩的要求,这也就是我的伯父。
会想到以前发生的事情,我也感悟很多,在时间这条隧道里和人生这条大道上,上天赐给我们的惊喜和惊吓都是未知的。总是有很多意外会不经意间地发生,眼前的一切一定要珍惜,因为不知道哪天想要珍惜时却来不及去触碰额。再次看到伯父是觉得他脆弱了很多,这让我感到很心酸,以前的时光是一定回不去了,即使他以前有很多不好的习惯,但在这一刻我明白那些习惯的事也做不了了,看到他的证书时候我想起了很多健康时的身影,而一切都回不去了,而我也不能分担他的痛苦,我希望他以后即使不能正常走路,但是希望他的每一天都是开心的,我的伯父,愿你健康长寿!
写人优秀作文 篇6
四毛是一个马虎的孩子,他长着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还有一张爱说爱笑的小嘴。每天胸前都戴着一条漂亮的红领巾。他最具特色的就是他的头发,也是他名字的由来。他那四根直挺挺的头发陪着他成长,因为他的马虎,班里的同学给他取了个小外号叫“小马虎”。
上课铃响了,丁老师极其气氛的走进教室。对着同学们大吼:“这次考试考的真糟糕,考100的只有两个同学,不及格的就有五六个,尤其是平时成绩还可以的四毛,这次竟然只考了66分。”丁老师板着脸,啪的一声将课本摔在讲桌上,他把四毛加上了讲台,把他的试卷交给他,四毛撇着嘴,低着头。丁老师生气的质问他:“四毛你自己看着试卷,二八等于多少?”“16”“那你写的多少?”“18”四毛答道。丁老师又问:“你看看你三七还等于20?你可真行!”“我当时没管三七二十一就胡乱写了一个20。”四毛说,丁老师听完这话,气的在教室里走来走去的。“带回去给家长签字。”“丁老师我知道错了。”四毛央求道。见丁老师一脸严肃也只好垂头丧气的回到座位上。
放学了,四毛在路边摔了一跤,拾起试卷,发现试卷倒了。他狡黠的笑了笑,“妈妈签个字吧”“又是99真不错,你看妈妈这么忙,一会儿再签吧”“不”妈妈无奈地拿起试卷,发现倒了,又将它倒回来。看到六十六,妈妈心头一凝:“四毛,你……”
四毛只得讲出了实情,最后向妈妈保证不再犯。妈妈看他态度诚恳便签了字,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写人优秀作文 篇7
我生来就跟兔子有缘。
小时候我认识的第一种动物是兔子,会写的第一个汉字是“兔”字,会唱的第一首儿歌是《小白兔》,喜欢的第一个卡通明星叫月野兔,所以我穿开裆裤时就跟兔子成了好朋友也就不足为怪了,只是那时她还不叫兔子。
兔子之所以叫兔子,这有着很深的渊源很长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一九九三年,适值初春,小城盛行红眼病,兔子不幸感染。小朋友们听说红眼病传染,都不跟她玩。可怜的兔子一个人趴在课桌上瞪着一双红通通的眼睛巴望着别人,表情极其难过,像极了一只受伤的兔子。我走过去给了她一块糖,说:“红眼兔,诺,吃!”于是,她从此就叫兔子,而我,就成了兔子的好朋友。
刚开始兔子并不接受这一雅号,因为她觉得龟兔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乌龟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但有些事情是久而成自然的,所以就不是也是了。事实证明,“兔子”这一花名并没有起错,后来的兔子竟然连性格也像兔子了。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该是一个可爱女孩的完美境界了吧。可兔子一向喜欢断章取义,向来只识“脱兔”,而不知“处子”为何物。一直将“生命在于运动”视为格言的她,除了睡觉之外,几乎一刻也闲不住。比如,她喜欢打篮球,喜欢跑步,喜欢溜冰,基本上男孩子喜欢玩的体育项目她都喜欢。即使在她身体很累的时候,也不忘不使她的嘴巴闲下来。说实话,她的口才实在了得,除了应用在辩论赛、演讲赛等正当场合,还有就是用于折磨我的耳朵。有次我真的受不了她的聒噪,发狠给她命了一道题:五分钟之内不许停顿,完整地原创一则故事。否则从此封嘴。她抗议说我这是效仿曹丕,不仁不义。我有些得意地扬了扬眉毛。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只疯兔子竟然真的一字未顿编完了她的故事,还有些小感人。兔子看着目瞪口呆的我,愤愤地说:“怎么样?保留我在你耳边吹风的权利吧,幸福的女人!”说完调头,趾高气昂地大踏步离去。
不过后来我倒是清静了几天,惊讶得我仿佛看见孙悟空杀死了唐僧。可好景不长在,几天后我推门进宿舍,就看见兔子坐在我的床上谄媚地对我笑:“蝉子,蝉子,我陪你说说话吧……”
我一直以为认识了这么个精力旺盛的兔子是我这一生最大的不幸,而且她还喜欢有损斯文地跟男生勾肩搭背。贫嘴,打游戏,乱花钱,无一不是她的强项。我总是骂她疯丫头,甚至嗔怪她这样的做法有些太过轻浮。她也总是神经大条地笑笑,只有一次她黯然望了我一眼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知道吗?只有设法往脑子填满一些事情,才不会有空想起另一些事情。”
我怔怔地呆住。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我应该想到的。
兔子从小就不喜欢回家。不喜欢回家的小孩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太贪玩,另一种就是家庭不幸福。兔子并不贪玩。而家庭不幸福通常是因为父母婚姻的失败。
兔子从来没有提起过她的爸妈,就连对我也没有。
高三快毕业,兔子说她要远远的离开这座总让她不快乐的小城,她还说她喜欢有雪花漫天飞舞的冬天,于是她去了遥远的北方上大学。
上了大学后的兔子终于恢复了她的女性特征,这真是一件该举天同庆的事啊。兔子蓄起了长发,穿上了高中时扬言誓死不穿的长裙和高跟鞋。
新年的聚会上,一身淑女打扮的兔子竟然带来个人高马大的男朋友。我戏问她男友花了几成的功力使她改头换面,那个腼腆的男孩只是抿了嘴笑,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我知道兔子的幸福这次真的坚实可靠。
兔子后来跟我说其实她小时候很喜欢坐在落满灰尘的阁楼上,幻想自己是莴苣姑娘,被凶狠的老巫婆关在塔楼的最顶层,等待着那个骑着白马的王子前来搭救。
望着兔子黄昏中远去的背影,我突然感到一丝落寞,也好像突然感受到兔子大一时写给我的信的结尾那句:亘古洪荒中,好似地球上只有我一个人了。
黎明,我从梦中醒来。天空灰灰亮亮的,鸽哨声呼啸而过。我窝在暖暖的被子里,回想着那时云淡风轻的日子,细数着兔子的可爱,心里荡漾着小小的温暖。
明年春天我要把这里盛开的第一枝春花寄给北国的那只兔子,告诉她“江南无所有,聊寄一枝春”,告诉她我在的江南已春暖花开,告诉她早些醒来去追寻下一个精彩,还要告诉她,兔子,兔子,我想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