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我作文

时间:2024-07-13 01:07:32
实用的高中的我作文汇编5篇

实用的高中的我作文汇编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的我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的我作文 篇1

孔乙己给我留下的印象,正印证了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他固然是封建制度的陪葬者,科举制度的殉葬品,但他之所以有如此悲惨的结局,我想更多地应归咎为他自己的不争气。

社会固然黑暗,制度固然腐朽,但哪朝哪代不曾有过这样的光景?文天祥、岳飞、闻一多不都是黑暗社会里造就的英雄吗?被环境禁锢了思想麻木了感觉,是一种悲哀。生不逢时的伟人不在少数,像苏轼这样纵然有真才实学却一再被贬谪,得不到重用的人也不曾丢失那份豪情壮志,无功名傍身,依然活得潇洒自在。孔乙己与他们相较,心理素质未免太过低下。

孔乙己四肢健全,完全可以像“短衣帮”一样靠劳动养活自己,但他清高得不得了,坚持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信条,纵然穷困潦倒,也绝不从事那些他自认为“低俗”的工作。若说他坚守了读书人的品格,那他又将“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食嗟来之食”丢到哪里去了呢?做出了偷盗之事却还自命清高,难怪落为别人的笑柄!

而当今社会某些人,有那么一星半点学历就心气极高,四处投递简历忙碌奔波,也不肯踏踏实实地做一份稳定的粗活,不正是现代版的孔乙己吗?我想,他们的的自命不凡无疑是“假清高,真虚伪”。

孔乙己是一个弱者,面对黑暗腐朽的社会、麻木冷漠的众人,他没有选择反抗,而是选择了忍受;他没有想过去改变这种现状,而是选择了一味地顺承,他缺乏反抗精神。身无分文又如何,百无一用是书生又如何?来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总好过整天消沉度日,感叹自己的不幸,甚至迂腐麻木吧?

社会环境是次要的,一个人的成就还是在于自身。纵使条件再艰苦,命运再坎坷,只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和积极进取的精神,终能创造出一片辉煌。

总之,莫要学孔乙己。

高中的我作文 篇2

暑假,我读了“感恩阅读书系”中的《感恩亲人》一书。书中那六十个感人至深的关于亲情的小故事,像一颗颗美丽的珍珠,落进我的心海荡起一层层涟漪。我读了这本书,心灵受到了震憾洗涤。特别是美国著名作家刘墉写的《爱吃鱼头》这个故事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

故事讲的是一位母亲,由于家境不好,为了让家里人多吃鱼肉,她一辈子假装爱吃鱼头。以至别人都误以为她只爱吃鱼头。直到临终,她才道出秘密,其实她根本不爱吃鱼头,她一辈子都盼着吃鱼肉。这是一个多么博大无私的母亲啊,这是一种多么刻骨铭心的亲情啊!天下的父母总是这样,从不考虑自己,只想着把最好的留给家人,留给孩子,凡是孩子爱吃的父母就“不爱吃”。父母的爱,如山般深沉凝重,如水般绵远柔长。每一个孩子,从婴儿的“哇哇”坠地到哺育他长大成人,父母们花去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付出了了多少个辛劳的日日夜夜啊!真是这种忘我的爱,幸福了无数的孩子;真是这种似海的亲情,构建成了无数个和谐美好的家庭。

天下的父母,给了孩子无尽的爱。可是天下的孩子呢?据报道,北京某中学的抽样调查显示:有近50%的学生竟不知道自己父母的生日。还有一则更令人痛心的报导,说的是在山西有一位出租车司机,他每天赚了钱,只吃两个馒头、两根葱,但为了孩子,他一定会买根鸡腿回去给儿子吃。有一次,他生病了,妻子把儿子的鸡腿给他吃,儿子竟然打妻子一巴掌说:“这鸡腿是我的,为什么要给爸爸吃?”这种极端自私自利的孩子,当然只是少数,但我们身边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只知索取,不懂感恩的行为,是随处可见的。

我们中华民族是有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的。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天之经,地这义,民之行也”,他认为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汉代黄香,是孝敬的典范,他“冬则温,夏则清”,年仅九岁的他,冬天用身体的温度给父亲暖被褥,夏天用扇子扇凉枕席。

作为新时代的孩子,面对情深似海,恩重如山的父母,我们要学会感恩报答。把感激的心化为孝敬的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上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他们下班时捧上一杯茶,在他们生日时送上一张卡片,在他们劳累时捶捶背揉揉肩,在他们生病时多关心问候。

高中的我作文 篇3

静静的深夜群星在闪耀,照亮了我的心,我心中的身影。是他,我身边的好老师,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那年,高二分班,我弃理从文。来到文1班,心里很激动亦很紧张,激动的是我可以认识很多同学,紧张的是早就听闻班主任是个厉害的角色。进入这有着60个成员的新家庭,既陌生又熟悉。第一印象,站在讲台的他,一米七六左右的个子,刚出30岁一点,发型有点偏90后的,形象不错就是不太爱笑。他第一句话我记住了也开始对他产生了莫名的敬畏感,“我从未想过也从未带过文科班,没有任何经验,更不相信凭我一人之力就能带好1班,希望留在本班的和外来的同学,既然选择了文科这条路,请你们做好自己勿废青春,我们一起努力。9个班再抽选一文,没想到我抽到了这所谓的‘小概率事件’……你们先看看书”话音刚落,他便离开了教室,背影中似乎有着太多的无奈。

据了解,他是个优秀的数学老师,虽是大专文凭但教学水平却高于其他学历高的老师。他从一名初中老师进修到高中,他积极进取,认真负责。也当过几届班主任,他的学生评价他是个年轻却有点古板,尽力维护学生的利益,相信学生,并关心每一位教过的学生的好老师。于是,我对他便有着崇拜,觉得他给人一种神秘感。

那时,我们开始在他的教育下慢慢成长,他有独特的教学方式,新颖的思维方式与技巧,不但提高了教学品质更让同学们从中懂得了,学习在于创新。课前的精心准备,课堂的风趣,课后的耐心辅导是他刻苦钻研、规范教学的缩影。分析学生,教学反思,亲身实践是他精益求精、治学严谨的真实写照。简单描述,他上课不是照本宣科,而是举一反三的引导我们。讲完后,会出一些相关知识点的例题,找人上去做,通过同学的解答过程再次认真分析,直到大家都明白为止。他就是这样,在他面前没有笨学生,无论你提的问题多简单他都会不厌其烦的给你讲解。记得他说过“没有问题的人并非很聪明都掌握了,只是在掩藏自己的无知而已”。他有着扎实的基础和渊博的知识,上课时,他回答问题精妙,下课时,他也是对答如流,同学们对他的知识无不否认。课堂上,他鼓励我们大胆质疑,勇于讨论,课堂气氛活跃,真正落实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他的带动下,学生的参与性也很高,总能围绕问题,积极思考,踊跃发言。所以,在我们班,学习气氛一直很浓,常受到其他授课老师的表扬。我们骄傲,他也引以自豪。

我不喜欢数学,可不知道为什么听他的课却从不觉得反感厌烦。每一节数学课中的他都是处于激情洋溢的状态,听他的课,就会发现他的能力特别强,一个个概念、一道道数学题在他的讲解下,变得很容易理解。课间,他会抓紧时间进班,将改好的数学作业发下去订正,如果有学生有不明白的题目,他一定面对面,一对一的讲解给学生听,直到学生掌握为止。很奇怪,他似乎有种魔力,能让严肃的数学课变成同学们心中的喜爱,让紧张的考试变得轻松自如,发挥出自己的真实水平。他让我看到,一位负责的老师在授业,一位尽职的老师在解惑,一位优秀的老师在示范,一位卓越的老师在启迪,他践行了教育家陶行之终生实践的宗旨“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作为一个授课老师,他很优秀。作为一个班主任,他合格了也许超标了。他对待工作胜过家庭,他几乎每天陪在我们身边。学生考试失败时,会看到他的鼓励和分析指导;学生成绩进步时,他总会露出会心的微笑。我想正是他的治学严谨改变着学生的学习态度吧,学校大小考试,我们班的数学总是遥遥领先,甚至可与理科班想较衡。他让我懂,什么叫付出才会有收获。他对学生严而有度,与学生真诚相处,用爱沟通。他对学习好的同学加以表扬和鼓励,帮助他们确定更高的人生追求和目标;对学习较差或学习不够认真的同学,则加以教育和督促,对他们既严格要求又热情帮助,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加强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在学生眼里,他既是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令人尊敬的师长,又是值得信赖的朋友。为了更好地教育我们,他也积极与家长取得联系,进行沟通,交流孩子的学习情况,及时而又全面地了解孩子在家的学习生活状况,他对待家长彬彬有礼,十分尊重,从不因为孩子的不足而迁怒于家长,这也赢得了家长对他的信任与支持,从而保证了家庭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他让我懂,什么叫兢兢业业。

有一次数学课上,他讲得有点快,因为我反应慢没有跟上,我听着听着就走神了,便和前面的同学小声地说起话来,结果被他看见了。此时,我只看见他在讲课,而眼睛却注视着我们,他看见我们没有停止的意思,便笑着说:“你在老师心目中还是一个好学生,而且各科老师对你的评价也挺好,希望你不要因此而破坏自己的‘形象’。”此时,全班同学的目光都注视在了我身上,有的窃窃私语,还有的在对着我怪笑……“上课,”老师严肃的一声令下班里一片寂静。这时的我慢慢地低下了头,感觉脸在发烧,在老师心目中一直都是乖学生的我竟然做出这种事。老师不但没有指责我,反而提醒我不该这样做。他让我懂,什么叫尊重。

那天,我们照毕业照了,他坐在前排最外侧,嘴角扬着淡淡的笑容。结束后,我们开了最后的一个班会,也可以算作话别会吧。我们齐唱着《祝你一路顺风》,唱着唱着就哽咽了,我们哭了,他的眼睛也红了。我们一起生活学习了两三年,即将面临分别,难免心中有万分不舍。他说“高考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不论结果好坏,只要你们付出努力了,就问心无愧。我相信我的学生都是好样的,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1班,也为了我,希望大家背水一战,坚持到最后一秒。”毕业了,真的毕业了。看着11届毕业纪念册,看着他那简短的一句祝福“亲爱的同学们,在这将要分开的季节,祝大家在今后的日子一路顺风,前程似锦。——301班班主任叶庆军”我懂了,虽然现在我们已各自有了天空,可他仍然是大家心中的想念,我们依然是他心里的牵挂。因为,我们住在了彼此的心间。他让我懂,什么是师生情。

他给了我们一杆生活的尺,让我们自己天天去丈量;给了我们一面模范行为的镜子,让我们处处有学习的榜样。他不是演员,却吸引着我们饥渴的目光;不是歌唱家,却让知识的清泉叮咚作响,唱出迷人的歌曲;不是雕塑家,却塑造着一批批青年人的灵魂。有一道彩虹,不出现在雨后,也不出现在天空,它常出现在我心中,指引着我在生活中该如何做人如何做事。是的,就是他,我高中最敬爱的班主任,叶老师。

高中的我作文 篇4

曾经的血气方刚,妄想凭一颗孤胆去江湖闯荡;曾经的年少轻狂,痴心靠一杆拙笔抒写豪情文章。云里来,风里去,带着一身的尘埃,一路走来,沧桑抹去了方刚,岁月掩盖了轻狂,只有心中留下了,那一道道因为血气和年少留下的伤。拍拍身上的尘埃,回头想想走过的那弯弯的人生路,纵然满腹惆怅,血泪千行,悔恨难当,一切都是雨后秋霜,凉上加凉,却挽回不了那人生的美好时光。当我不在迷惘,当我不在幻想,当我千辛万苦结束了流浪,才知道,不是生活折磨我,不是命运捉弄我,是自己把自己的位置放错了方向,所以冷静下来,让它回到原来的地方,摆正自己的位置,让不堪回首的经历搀扶着我成长。

每个人都曾年轻,每个年轻人都喜欢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本身没有错,但是又有多少人因为年轻付出了代价。年轻不等于无知,年轻做出的事可能稚嫩,无知做出的事却让人憎恨,所以年轻不是错误的理由,无知才是代价的成本。当我用自己的无知虚度青春时,却还依然沉醉,习惯叼着烟横穿马路,即使车开的很快;习惯众人之中高声大叫,享受着别人鄙视却自己当做恐惧的目光;习惯没钱跟父母要,却不知父母坚守着清贫;习惯对着女孩吹口哨,可自己却没有对象;习惯写一些感慨的文字,觉得像个文人,却不知道稚嫩中还是透着无知。本不是英雄,因为这个社会不需要英雄,却还要装作豪情万丈。本没有文人的气质,却还总学古代文豪的清高不凡。那时以为梦想就是成为一个英雄式的文人,不想被人当做流氓,总想有点文化,岂不知有文化的流氓更可怕。当我游侠一般四处飘荡时,磨破了鞋,也空虚了心。年龄不断往上加数,挣得钱却一直不动,社会不断进步,消费不断提高,所以父母的血汗钱,渐渐的为我填了无底洞。当我用无知我行我素时,岁月然白了父母的双鬓。当我用无知追求理想时,时光压弯了父母坚强的脊梁;当我闯荡多年,依然孤单一人回家过年时,看着慈祥的双亲,却也忍不住咬紧了牙,尽管鼻子有点酸,尽管视线有点模糊,尽管我很想对他们说,爸,妈,儿子让你们操心了,但是我觉得我没有资格说出这句话,即使说出来,也是那么苍白无力,是我用我的无知摧残了善良的父母,而他们却还一如既往的宽容着我,还在心疼,担心一个如此不孝的儿子,父母之恩,恩大于天,却被我用无知白白糟蹋,辛酸可以换回我得良知,却弥补不了我得过错。我的心也因为感动而有了愧疚,而这感动早已存在,我的愧疚却来的太晚,不但误了自己,也连累了父母,良知赶走了无知,这个代价却永远是我人生的污点,忏悔,自责,即使自残也抹之不去。

现在的我明白了一切,不再那么无知,不再让父母操心,却依然摆脱不了忏悔,却依然让父母担心,自己把家按在了远离家乡的.城市,父母依然在农村守候着三间破瓦房,依然守候着那赖以生存的农田,依然守候着我,还多了我自己的家。依然守候着秋去冬来,儿子回家过年的日子。依旧那么善良,依旧那么慈祥,那颗心我可以理解,但我永远感受不到它博大的程度,摸不到它的边际。父母不在我的身边,却时刻感到他们的牵挂;我想尽点孝道,却不能陪伴在父母身边。我是用我曾经的无知给自己制造了现在的无奈,生活永远是公平的,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曾经的我摧残父母善良的心,现在自己也不得不承受煎熬,当我脑海中浮现出父母憔悴的身形时,不禁一次又一次的伤感,伤感也代替不了孝道,也只能是对这可曾经无知的心一次次的洗礼。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我一个在外瞎跑了十几年,也是父母跟我操心最多,牵挂最多的十几年,我用十几年停止了流浪,父母却付出不能用时间来衡量的艰辛,现在的他们心力憔悴,却还是想把最后一点心血奉献给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现在还想把好东西都留给儿子,父母的恩,我永远报答不完,即使我把心掏出来,也不足以相抵。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把父母早点接过来,能在父母身边,尽最大努力,善待双亲,安享晚年。

无知不可原谅,此刻的我用多么华丽的语言也弥补不了过失,只期望父母健康,平安,我想跟他们一起享受快乐。

高中的我作文 篇5

我喜欢散步。喜欢那种轻松;喜欢那种悠闲;喜欢那种将一切的一切都抛掉,只身投入大自然的那种清爽与美妙。想不出什么时候开始对散步产生的兴趣,不知不觉之间,散步代替了我以前的课余活动,代替了从前往返于学习的交通方式。走,只是走,不去在乎身边任何人为创造的东西,只是与周围的自然景物融为一体。一种畅快的轻松便会随着血液流淌在全身,这感觉,我喜欢。

高中的学习生活是紧张而充实的,学校和家的这两个点连成了我高中生活的线段。高频率超负荷的生活中,偶尔的闲适、短暂的轻松便成了这其中的点缀,如同夜空中的繁星,使得生活虽然枯涩却也十分美丽。于是,我选择散步,去体验那难得的闲适,去领略自然的无限魅力。让自己从内到外得到一次彻底的净化。

我喜欢漫步在夜空中的操场上。伴着柔软的灯光,和许多人一起,稀稀疏疏的走。因为是黑夜,谁都分辨不出彼此,只是借着依稀的灯光,仰望着星空,走着。忘却一天的疲劳,不去想已经发生的任何事,只是走,让心灵在月光下净化,就像挣脱了线的风筝,飞得很远,很高。

我喜欢漫步在河边的树荫下。在酷热的日光下,连河水都懒懒的缓慢的流动着。阳光照在河面上,闪亮而耀眼却又给人增添了一丝睡意。周围的一切都在这种光线下凝固,除了河边的树荫。漫步其中,一种清爽,一些丝凉渗入皮肤的毛孔中,给人以未有过的舒适。伴着蝉声,听着微风拂过树梢发出的沙沙声,仿佛自己已和大自然融了一体。()

我喜欢漫步在放学回家的那条路上。每到当学时间,路上便会人声嘈杂,车水马龙。来往的人群匆匆从身边掠过,朝着各自的方向,留在我视线中的是他们繁忙的背影。就在这样的一条路上走着,一幅幅画面闪过眼前,似乎他们这的只是一幅幅静止的画面,唯一的运动,前进的只有我,只有那仿佛穿越了时空的畅然。

散步,不带上任何负担,不带上丝毫忧愁,将一切抛在脑后,只有自己,只有自然,只有前进的方向。在灵魂荡涤的漫步中,我似乎鼓起了勇气,找到了方向……

我喜欢散步,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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