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4-07-13 01:24:22
实用的销售合同集锦九篇

实用的销售合同集锦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销售合同 篇1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产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产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产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产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产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第六条 产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产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产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产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产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产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产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产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产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产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产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产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产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产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产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产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产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产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产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产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此处隐藏3354个字……: (填写我方的具体要求,可包括钢材的标准号以及钢材长度) 。

第三条 价款

1.合同单价: 元

2.合同价款: 元,大写: 元 。

3.实际结算价款按照供货数量乘以钢材单价计算。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根据工程进度及工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

2.支付时间: (写明支付的具体时间) 。

第五条 交货期限 交付期限按附表所列。

第六条 钢材的运输及交货地点

1.钢材运输由 (写明哪一方)负责,装卸由 负责,装卸中 人员受到的损害及造成的损害由 负责。

2.采用(应写明是火车、汽车或者其他方式) 方式运输。

3.运杂费用由 (写明哪一方) 承担。

4.交货地点: (须详细填写清楚),到达交货地点前的风险由 承担。(对在途风险进行约定)

5、送货人员必须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装卸车过程必须听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

第七条 钢材的验收

1.验收方式:(应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2.验收时间:(应写明具体的验收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义务

(一)买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2.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3.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4.其他: (如无内容,在空白处划线) 。

(二)卖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

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3.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的交付地点。

4.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磅码单、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钢材试(检)验报告单、合格证等壹式 份。

5.其他: (如无内容,在空白处划线)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偿付买方延期付款总额的 0.03_ %罚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二)卖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0.3 %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在买方催告后 5-10 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若买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卖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3 %计算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需要而卖方不能交货,则卖方应付给买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在买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凭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未提供凭证的钢材,同时,卖方应支付未提供凭证的钢材价款的 5 %违约金。

第十条 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若因设计变更等非买方原因造成材料过剩,买方在保证材料质量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原价收回多余材料;

2、其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太原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增加债权债务禁止转让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9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上海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计元给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合计元给甲方。

2、 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

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 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甲方:乙方: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合 同 章:

签 订 人:签 订 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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