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代理合同

时间:2024-07-13 01:26:14
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文7篇

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文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妆品代理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化妆品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出品方):

联系方式:

乙方(代理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的专营店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省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

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订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

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________元。

2、保证金的返还

(1) 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在次年全额返还。

(2) 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_______%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1)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

(4)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

(7)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

(8)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作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 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1、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若超过一个星期未处理,将由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产品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

2、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3、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

4、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_______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5、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与甲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商互动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1、提前通知。

2、账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3、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4、退换货比例

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货,非季节性产品退货请将终端物料一并返回。

(3)质量问题及破损产品退货:如有质量问题,贵司需提前与我司客户服务部沟通备案,并于1个月之内返回。

(4)空瓶、半瓶、破损的退货:退回至公司的产品包装需完好无损(质量问题产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产品己被使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严重破损的,我司拒绝接受。

(5)退换货期限:调整货物必须在以出厂日期为标准1年之内的货物。

(6)享受特殊政策产品:凡享受过特殊政策、特价的产品,公司概不予退货。

(7)退货装箱要求:贵司在退货过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产品需装在同一个箱子,同时需电脑打印各装箱清单及汇总表,破损产品需单独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无法清点产品,我司将不负责。

(8)收货电话及地址

收货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规定

1、按月对帐< ……此处隐藏8922个字……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

附件1:《财务年度任务书》

附件3:《产品价格单》,

甲方(盖章):**************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化妆品代理合同 篇7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三、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务指标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

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 元或首批款 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

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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